第506章 五行伏魔棍
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,天龙圣朝的人,肯定已经离开很远了。 不过,天涯乃是直接在其中一人身上留下了追踪的符箓,不死符系的手段很多,他有把握不让对方发现,故而姜自在他们可以慢慢跟在后面。 他们大概保持着小半个时辰左右的距离,对方似乎是在寻找目的地,故而速度不快,必要的时候,一刻钟之内就可以赶上了。 这个距离,基本不用担心对方发现自己。 毕竟茫茫东海,无尽辽阔。 “他们不是去雾岛,而是往更东边而去。”飞行符上,天涯观察了一段时间说。 “再往东走有什么?”姜自在问。 “世界的尽头吧,传闻是这样,但我没去过。” 姜自在再看叶东阳,他表示也没去过。 “传说世界的尽头无比遥远,在这时间有无尽海域,海域里还有诸多源兽,没几个人有兴致去探索。有探索的,似乎也没怎么回来。” “他们往那边去,到底有何目的?” “跟下去就知道了。” 生死符宗众人驾驭飞行符,比的‘天龙号’战船要轻便很多。 如今天地都是蓝色,四方都是无穷无尽的海水,没有止境。 “符主,老符主给你的‘五行伏魔棍’修炼得如何了?我修炼过这门下品坤级战诀,兴许可以给你一些指导。”叶东阳道。 “时间太紧,只能算初窥门道吧。”姜自在道。 万符会之后,老符主询问了一下姜自在的修炼情况,给了他一门‘下品坤级战诀’。 坤级战诀,一般得是天源境才有修炼的资本,但老符主看姜自在的领悟力极高,故而给他尝试。 乾坤日月星辰,坤级战诀凌驾在日级战诀之上,威力比九天劫雷霆爪等自然要强很多,自然也更复杂。 老符主之所以给他这门棍法,自然是因为姜自在最近在琢磨那‘暴神猿’留下的那一根黑色棍棒,那不知道是它从哪里得到的图腾神兵,有些破旧,连老符主都分辨不出级别,只说至少是坤级以上。 实际上这棍棒的图腾纹路,有点类似‘生灵笔’和‘死灵砚’,已经有些残破,失去了一些部分,导致其功效不完整。 但黑色棍棒和这两者之间,又略有区别。 生灵笔和死灵砚是时间太久了,导致图腾纹路消失,但是姜自在使用之后,可以一点一滴将暗淡的纹路激活。 而这黑色棍棒的图腾纹路是损坏了,是不可逆的毁坏。 本来姜自在没打算去碰的,结果他发现这宝贝的材质非常好,就连老符主都说,这是相当顶级的灵矿,至于到底是哪一种,他自己都分辨不出来。 顶级的灵矿加上残破的血色图腾纹路,其实还能发挥出相当于坤级图腾神兵的杀伤力,甚至有一些特殊之处,犹有过之。 姜自在握着这黑色棍棒的时候,其上的纹路会逐渐和他身体相连,无形之中,给姜自在的力量带来了一定的增幅。 那是类似一种‘狂化’的状态,他发现手持这黑色棍棒,自身的战意,斗志都会提升,整个人更加狂暴,虽然会失去部分理智,但杀伤力会更加巨大。 这是姜自在决定拿来尝试使用的原因。 看到他正研究这棍棒,老符主才拿出一本‘五行伏魔棍’,这是他的收藏之一,正巧适合能够掌控很多属性的姜自在。 “这么短的时间之内,能够初窥门道,已经相当可怕了。”叶东阳由衷感慨。 天涯的飞行符可以变化到非常大,在上面修炼都不成问题,于是在沧海的狂风之中,姜自在于他们这些前辈面前,开始演练那五行伏魔棍。 作为亲自修炼过的叶东阳,确实可以指出他很多问题,很多不懂的地方,有前辈亲自指引,再加上他悟性惊人,很容易就能融会贯通。 五行伏魔棍,分为五个部分。 分别为曜金、神木、重水、明火、浩土。 棍若疯魔,自然狂放霸道,但其实霸道之下,还隐藏有诸多缜密之处。 五行五棍,可分裂开来,也能够组合在一起,形成类似九宫天剑术的剑阵。 这一门战诀,讲究大开大合的粗暴攻击,和那暴神猿的气质非常契合。 一棍之下,天崩地裂。 这是刚猛之道。 姜自在本就擅长爆发类型的进攻,故而这样的战诀,他适应起来非常迅速。 坤级战诀里,讲究一定的‘意蕴’,据说那是需要到天源境才能理解的东西。 “再不懂意蕴之前,能够将五行伏魔棍的威力展现百分之八十以上,已经算是旷古烁今了。”叶东阳赞叹道。 那些刚归来的不死符系符将,比如郑铖堃等人,再见识了姜自在的天赋和实力之后,现在只剩下忠烈之心了。 “等你御兽符能用了,我们再为你找一头十品源兽,时刻守在你旁边。”天涯已经打算好了。 上次的暴神猿让那两位符王击杀,确实是一种浪费。 接下来的日子里,姜自在继续在这飞行符上修炼,连续好几天过去,他们都万万没想到的是,天龙圣朝的人们,竟然往东边走这么远。 “神霄他们到底想去哪里?”姜自在眯着眼睛看着前方,好像越是往东边走,沧海就越是深邃,如今蓝天和沧海完全一体,仿佛被困在一个蓝色的水球之中。 姜自在没想到,起源大陆东边的海洋竟然如此之辽阔,不知道这海下,有多少源兽呢。 “他们停下来了。”终于,在之前的某一天,天涯说出了这句话。 “有一些动静,看来是找到目的地了。” 按照原计划,他们小心翼翼的靠近,去看天龙圣朝这些人,到底想做什么。 需要靠近,自然要仔细,他们撤掉了飞行符,在海面上踏浪前进,动静非常小,甚至大部分身体隐藏在海水之中。 半刻钟之后,姜自在已经看到远处的天龙号了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