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练气境小成
学校门口,沈青青的脸色有点难看。 她刚刚真是被贾中井给吓到了。 所以孙小飞干脆拉着她走出校园,准备先送她回家。 “青青,回家了什么都别想,晚上好好睡一觉。”苏小沫拉着沈青青的手,一个劲的安慰着她。 “嗯。” “那你们先走吧,让孙小飞把你送到家门口。” “嗯,我没事了,小沫。” 孙小飞看了苏小沫一眼,淡淡的说:“多谢。” “呃,孙小飞,你到底能不能正经说话了?你以前不是这么跟我说话的好吗?” 苏小沫一脸无奈,看着孙小飞就像看着怪物一样。 而孙小飞只是淡淡一笑,转身拉起沈青青的手,直接离开了。 …… …… 二十分钟后,富贵小区门口。 沈青青的神态缓和了许多,她深深的看着孙小飞说:“小飞,我没事了,你赶紧回去吧。路上小心点,可千万别再碰到苟伟那些人了。” “放心,不用担心我,进去吧。” “那我进去了。” 沈青青一步一回头的进了小区。 孙小飞就站在外面,直到看不见她,这才转身离开。 他一边走一边暗自思量,现在这个阶段,必须在人间隐忍,直到想办法恢复一些修为之后,再去寻找自己的金身妖骨。 一旦找回妖骨,一身修为应该能恢复个七八层。 之后再计划如何提升。 在那之前,是一定不能被天庭发现的 这凡间有些地仙之流,最爱管闲事,如果被那些地仙知道了自己逃出幽暗浮屠界,到时候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。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,绝不能露出半点妖气。 孙小飞长出了一口气,心中慨叹。 凡间规则束缚太多,自己附身的这个人又是个孤儿,没钱没势,想要生存下去都麻烦多多。 如果,能想办法尽快把‘血眼浮屠’恢复过来,或许自己会轻松一些。 正当他想的入神时,突然手机铃声响起。 拿起来一看,来电显示的是马经理。 仔细回忆了一下,经理姓马,叫马三炮,是他晚上做兼职的那家酒吧的大堂经理。 想了想,随手接通电话。 “喂,孙小飞,晚上八点钟准时过来,有事。” 电话里的声音粗粝蛮横,说了一句话后,直接挂断了电话。 孙小飞皱了皱眉头,收起手机。 或许,去一趟也好,如果以后不去做兼职了,至少得把工钱要回来,然后用那点钱,想办法在凡间的规则下,弄到更多的钱。 至少现阶段,自己还得吃饭啊。 唉,凡人的身体,果然很麻烦。 …… …… 十几分钟后,孙小飞回到家里。 他掏出了今天意外得到的那瓶元阳雪莲丹,倒出一颗来。 这凡级灵丹炼制的还算中规中矩,应该属于凡级中品灵丹,其中蕴含了一些天地灵力,正是自己现在最需要的东西。 趁着还有点时间,他毫不犹豫的吞下了一颗灵丹,接着闭目凝神,晋入修炼状态。 附身凡体,有坏处也有好处。 凡人之躯太过脆弱,想要修成仙道,那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,并且要坚持不懈的吸纳天地灵气。 可即便如此,若是想达到自己当年的那种境界,也难之又难。 更何况自己的目标,可是西天如来佛祖。 所以将来一定要寻找回自己被封印的金身妖骨才行。 有了金身妖骨,才能一步登天。 虽然凡体修仙如此困难,但是对六耳猕猴来说,还有一项无与伦比的好处。 那就是他那强大而又野性的元神,籍着这个凡人的纯净之心,可以无限制的继续强大起来。 人类的躯体或许很脆弱,但是他们的心境却无比强大。 当年六耳猕猴以妖体修炼,在佛祖金身法相的帮助下,达到了大罗金仙的境界,可那已经是顶点了。 到了那种境界,六耳猕猴心神狂躁,难掩心魔。 所以他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不足,也正中了如来的圈套。 可自从附身到这具身体之后,他的心态在慢慢发生变化,似乎被这具身体的那颗纯净的心所感染。 放在以前,他哪里会在乎人间的七情六欲。 可是现在,偶尔某个瞬间,他会对那个叫沈青青的女孩儿产生一种亲切感。 不管是不是受到原来主人意识的影响,反正他现在不排斥这种感觉。 …… 客厅里,孙小飞浑身包裹在一层淡淡的荧光里。 借助着一颗元阳雪莲丹的帮助,他体内的灵力慢慢变得厚重起来,一点点散到四肢百骸里,将全身血脉尽数贯通。 《混元道典》绝对是三界里最强大的秘法之一。 而且这道家仙典,似乎以凡人肉身修炼,跟以妖体修炼的效果截然不同。 刚刚某一瞬间,那‘血眼浮屠’之法似乎隐隐有所触动,这让孙小飞心中暗喜,看来只要能成功晋入第二阶段上凝境界,这佛家秘法应该就能恢复了。 有了‘血眼浮屠’相助,到时候在人间界就自由多了。 两个小时后,孙小飞浑身猛地一震,一股透明的气旋透体而出,他的四肢百骸也发出了一阵崩豆似的脆响。 一颗灵丹,成功助他进入练气境的小成阶段。 练气阶段,类似于武者的先天境界,能达到内气外放,以气行功之效。 此刻的孙小飞,身形愈发挺拔健壮了。 他看了看时间,已经八点十分了。 反正今晚是去要钱的,孙小飞也不着急,进了卫生间洗了把脸,接着慢悠悠开门走了出去。 他做兼职的酒吧,就在小区斜对面,临街相望。 酒吧叫一枝梅。 此时酒吧大堂经理的办公室里,正坐着一群人。 沙发上大马金刀的坐着两个人,一个一脸黝黑,剃了个大光头,脑袋上还纹了个彩色的蝎子,看上去有些惊悚。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服,脸上神情森冷无比。 旁边坐着的,是个穿着白色唐装的中年人,四十多岁年纪,精瘦的脸,三角眼,吊梢眉,一张薄唇阔口。 他的身上,有种灵动的神韵。 坐在那里笔直端正,眼睛虽然小,可是隐有精光,一看就是个高手。 沙发对面,站着七八个人。 其中一个,脸肿的像猪头,上面全都是紫黑色的巴掌印。 而且拄着拐杖,一条腿已经缠上绷带,打了石膏。 这个人,正是中午被孙小飞踩断了一条腿的苟伟。 其他几个人,都是膀大腰圆的壮汉,个个神情凶悍,眼神凶光四射。 最后站在一旁点头哈腰的,是个长了一张马脸的年轻人,三十来岁,穿着黑西服,正是酒吧大堂经理马三炮。 此刻,他满头大汗,看着沙发上的光头小心翼翼的说:“豹哥,我真通知孙小飞了,他一定会来的。您不知道,他这个人肉的很,一向慢吞吞的。” “哼,废物。传话都传不明白,居然让我们这一群人等他一个小崽子?”光头豹哥怒哼了一声。 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我打电话催,这就出去催。” 马三炮一边点头,一边倒退着离开了办公室。 走到外面,赶紧抹了一把脸上的冷汗,小腿都哆嗦了。 “孙小飞,你个兔崽子,竟然惹了这么一尊活阎王。吗的,绝不能再让你留在酒吧了,真特么是个惹祸精。” 马三炮一路小跑,飞快的跑出酒吧大门口。 再不来人,他的下场可就真的凄惨了。